陈瑞俊建设工程合同律师团队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河北石家庄靠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陈瑞俊

2026-10-08 2 次 本站

在河北石家庄的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独特的服务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棘手的法律问题。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起开启了律师执业生涯。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身兼多职,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并且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头衔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一种认可,更是他在法律界不断耕耘和积累的成果体现。

陈瑞俊律师曾经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这是一个规模庞大、意义重大的项目,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繁多且复杂。他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该项目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确保项目在法律框架内顺利推进。同时,他还成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为大型企业的法律事务保驾护航。此外,他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遍布多个行业,包括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等。他为这些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他们解决了各种法律难题,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在法学研究方面,陈瑞俊律师有着深入的见解。他的研究方向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等多个方面,尤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公司内部结构治理上更是有着独到的研究。他还发表了多篇有价值的论文,如《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这些论文不仅展示了他的学术水平,也为法律界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陈瑞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秉持着“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往往一个细节的疏忽就可能导致当事人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他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不仅仅是在事后为客户解决纠纷,更注重在事前和事中为客户防范和控制风险。他会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企业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合法合规。他还会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应对各种突发的法律问题,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更深入地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正是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位于山西五台。这份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是整个项目的法律依据。 合同核心约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这一约定明确了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对于保障施工方的利益至关重要。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这一规定保障了工程的质量和发包方的权益。
农民工工资问题: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这一约定体现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也是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关注点。

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展现出了强大的施工能力和专业精神。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这表明工程在质量和进度上都达到了要求。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并且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这说明在工程结算环节,施工方的工作得到了发包方的认可。然而,能源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20年10月电力建设公司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文章插图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但一审法院驳回了该异议,二审中院也维持了驳回裁定。这一裁定保障了案件能够在合适的管辖法院进行审理,确保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原告起诉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这一举措有效地保障了原告在后续判决执行过程中的权益,防止被告转移资产。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这是原告最核心的诉求,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发包方理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的计算分为几个阶段: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利息损失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因为发包方逾期付款给施工方造成了资金占用的损失。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这些费用是因被告违约行为导致原告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而产生的,应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原告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但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损失。这一事实清晰明确,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原告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作为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他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在诉讼过程中,他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和辩论,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他凭借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熟悉,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节点,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证据。他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辩论能力,赢得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认可。

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使他成为了河北石家庄地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律师。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责和使命,为建设工程领域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无论是处理大型企业的法律事务,还是为中小企业解决法律难题,他都能够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陈瑞俊律师将继续书写精彩的篇章,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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